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29
关于开展“敬老好少年”“敬老好青年” “敬老好团队”评选的通知 各市团委、文明办: 青少年“关爱老前辈”行动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青少年的广泛参与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活动深入发展,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共青团辽宁省委、辽宁电视台、辽宁电台、东北新闻网、辽沈晚报社、辽宁老年报社决定联合开展 “敬老好少年”“敬老好青年”“敬老好团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开展“敬老好少年”“敬老好青年”“敬老好团队”评选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树立一批关心和孝敬老年人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增强尊老敬老意识,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营造关爱老年人的舆论氛围,推动青少年“关爱老前辈”行动不断深化发展,为构建和谐辽宁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评选奖项及名额 1、“敬老好少年”100名; 2、“敬老好青年”100名; 3、“敬老好团队”100名。 三、评选条件 “敬老好少年”评选条件: 1、参评人员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下; 2、以义务的形式为老年人开展经常性服务,服务内容具体,针对性强,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服务对象的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事迹典型;或孝敬父母、长辈,事迹感人至深。 “敬老好青年”评选条件: 1、参评人员要求年龄在19周岁至40周岁; 2、以义务的形式为老年人开展经常性服务,服务内容具体,针对性强,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服务对象的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事迹典型;或孝敬父母、长辈,事迹感人至深。 “敬老好团队”评选条件: 1、以集体形式开展服务老年人活动,集体成员平均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以义务的形式为老年人开展经常性服务,服务内容具体,针对性强,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服务对象的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3、事迹感人,受到社会的认可和好评。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本次评选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组织推荐、社会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评选活动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一)推荐阶段:9月1日—9月20日。本次评选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组织推荐:各级团组织自下而上推荐本地区、本单位的关爱老前辈的先进典型。 社会推荐:社会各界组织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直接向新闻媒体或评委会推荐敬老先进个人和集体。 (二)评选阶段:截止9月20日前把申报对象名单及所需材料报到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由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评选确定结果。 五、组织机构 评选委员会由省文明办、共青团辽宁省委、东北新闻网、辽宁电台、辽宁电视台、辽沈晚报社、辽宁老年报社七家单位相关人员及社会各界力量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共青团辽宁省委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负责具体评选工作的实施。 六、有关要求 1、严格标准,按时上报。各市团委在确定推荐人选时,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着重考虑具有强烈的尊老意识,体现新一代青年的道德风貌,并能在社会上形成爱老敬老示范作用的个人、集体。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直接考察,不得弄虚作假,并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团内刊物等形式对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团省委还将通过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辽宁电台、东北新闻网、辽沈晚报、辽宁老年报等主要新闻媒体对部分典型进行新闻宣传、专访以及综合消息报道等。 3、推荐典型的材料要求:①申报个人、集体登记表(见附件2);②申报个人、集体详细事迹材料,字数在2000-3000字;③服务对象的评价材料,400-500字;所有材料一式二份,均用A4纸打印。 联系方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21号团省委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邮编:110003 联系电话:024—22825928 E—mail:tsw_sqqyb215@sina.com 联系人:张正 附件:辽宁省“敬老好少年”“敬老好青年”“敬老好团队”申报登记表 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 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 辽宁电视台 辽宁电台 东北新闻网 辽沈晚报社 辽宁老年报社 2005年8月26日 附件 “敬老好少(青)年”申报登记表
“敬老好团队”申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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