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宣传部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1 关于在全省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 创造奉献助振兴 —唱响新时代青春之歌”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市团委,省直属单位团委: 为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推进“我与祖国共奋进,创造奉献助振兴”青少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团中央《关于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唱响新时代青春之歌”系列活动的通知》(中青发[2006]35号)文件要求,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创造奉献助振兴—唱响新时代青春之歌”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活动宗旨 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以学习、创造、奉献为主题,展现全省广大青少年在党的领导下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与人民齐奋斗的时代风貌,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热爱祖国之情化作振兴辽宁之志,在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伟大实践中,唱响新时代的学习之歌、创造之歌、奉献之歌。 二、活动时间 2006年7月至11月 三、活动内容和方式 1.征集“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歌。发动广大青年和艺术工作者,动员音乐院校师生,征集创作一组激励青年与祖国共奋进的主题歌曲,使之成为新时代青年的学习之歌、创造之歌、奉献之歌。歌曲内容要求积极向上,时代感强,易于传唱,能够引起广大青年共鸣,振奋青年精神,激发青年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歌曲可以“我与祖国共奋进”为题,也可用其它歌名。提交歌曲要求是词曲构成的完整作品,制成CD、CD-R、MD或DAT等形式的音像资料,附简要说明。 各地团组织要广泛宣传,动员青年参加,组织专家创作,并于8月10日前向团省委推荐1首参评歌曲。团省委评审后,将择优向团中央推荐。经团中央评选产生的优秀歌曲,将被确定为“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歌,在广大青少年中推广传唱,通过团属新闻出版网络制作发行。团中央还将在适当时候举行优秀作品演唱会,向全国进行宣传推广。 2.开展“生活中的荣与耻”征文。动员广大青少年围绕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关注和发现生活中践行“八荣八耻”的具体事例,用真情实感书写身边的真善美,讲述对荣与耻的感悟。文章可以讲述日常生活中具体的人和事,也可以针对人们习以为常的现象,发表看法,提出思考,阐明荣辱之分,扬荣拒耻。作品要求为原创文章,字数、体裁不限。 各地团组织要扩大宣传,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并于8月20日前向团省委宣传部报送10篇优秀文章。团省委将开展优秀文章评选活动,并利用团属刊物和网站刊发获奖文章。同时,择优向团中央推荐。 3.推出“新时代的年轻人”群英榜。发动广大青年和各级团组织,以“我们村里的年轻人”、“我们企业的年轻人”、“我们学校的年轻人”、“我们部队的年轻人”、“我们机关的年轻人”、“我们社区的年轻人”等为题,经常性地推荐身边的优秀普通青年人物,展现各行各业青年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倡树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普通青年典型。 团省委将利用辽宁共青团网站(www.lnyouth.org.cn)开设“新时代的年轻人”栏目,刊登优秀普通青年的事迹。各地团组织要广泛发动青年推荐,并向团省委宣传部、辽宁共青团网站进行推荐(共6类青年群体,每类不超过3人)。同时,各地要在团属媒体和所在地区报刊开辟相应栏目,刊登优秀普通青年的事迹,展现当代青年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形成先进人物不断涌现、群星璀璨的局面。人物推荐要围绕青年工作、学习、生活中具体生动的事件和经历,着重发现普通青年身上的闪光点和感人之处,介绍青年在平凡岗位上发出的光和热。人物介绍要求客观真实,简洁明快,短小精悍。团省委将在年底根据青年推荐、网上投票评选结果,推出辽宁省“新时代的年轻人”年度群英榜,并择优向《辽宁青年》杂志和团中央推荐。 4.征集“青春档案”。以反映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领导下青年奋斗的火红青春记忆为主要线索,征集历史上标志性青年人物、事件的史料、实物,征集曾经打动或深刻影响青年的文艺作品,同时征集具有收藏价值、能反映青年奋斗的图书、期刊、报纸、图片、剧本、歌本、乐谱、笔记、手稿、书画作品和音像制品等。被征集的“青春档案”要能体现在党的领导下青春奋斗的足迹,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反映青年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征集作品由推荐人或推荐单位撰写生动鲜活的介绍。 各地团组织要通过所属媒体扩大宣传,并与征集青运史资料相结合,于9月10日前所征集到的原件或实物报送至团省委办公室。团省委将择优向团中央青运史档案馆推荐。 5.开展“奋进的中国,振兴的辽宁”青少年寻访活动。以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辽宁具有进步意义的首创性、标志性事件和人物为主要内容,动员青年通过亲身实践寻访历史,了解当时的历史情境、现实生活和社会心态,从中感受祖国和家乡社会进步、时代变革呈现的勃勃生机。寻访对象可以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件或重要人物,特别是反映祖国和家乡进步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出现的第一事件,也可以是具有家乡特点、乡土特色的身边故事,还可以是走出国门海外游子自强不息、建立功业的感人事迹。鼓励青年撰写寻访文章,拍摄数码作品,采用多种便捷有效的形式反映寻访实践过程和收获。要求基层团组织以此为内容普遍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各地要通过团属媒体动员青年参与,展示活动成果,并于9月25日前将优秀寻访案例和数码作品(分别不低于3件)报团省委宣传部。团省委将于10月下旬,组织开展省级寻访作品评选展示活动,并向团中央推荐部分优秀作品。 6.建设“我与祖国共奋进”网络展览馆。为展示各地团组织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场景,展示广大青年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团中央中青网将建立网络展览馆,用于长期生动展示各地区、各系统青年的奋斗历程。为配合团中央开展此项工作,团省委也将利用辽宁共青团网站,运用网络新技术,采取时代感强、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立体、鲜活地开展网络展览馆分馆建设工作。各地团组织要及时将能够展示本地青少年投身“我与祖国共奋进,创造奉献助振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风貌的视频、音频、图片、动漫、文字等材料,报至辽宁共青团网站,积极为建设网络展览馆提供素材。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我与祖国共奋进,创造奉献助振兴——唱响新时代青春之歌”系列活动是在全省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载体,是深入推进团中央“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青年的积极性,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式,动员青年踊跃参与,使这项活动在教育引导青年中取得扎实成效。 2.突出重点。要始终围绕理想信念教育这个核心,贯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这条主线,突出学习、创造、奉献这个主题。要坚持实践育人的基本途径,充分发挥文化育人的重要作用,引导青年在火热的社会实践中、在对中国革命和建设史的了解中,认识民族经历的沧桑,感受祖国和辽宁发生的巨大变化,明确时代赋予的责任,自觉报效祖国、服务人民。 3.广泛发动。要把发挥团组织的优势与运用新方法、新载体、新渠道、新手段结合起来,重点发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使活动在青少年中深入人心。要着力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使活动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打响活动品牌。要充分运用团的各种资源,团属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教育基地、城乡青年中心要发挥在联系青年群众中的重要作用。 4.大力宣传。各地团属媒体要在组织实施这项活动中形成合力,发挥重要作用。要开辟此项系列活动专栏、专刊、专页、专题、特别节目等,大力宣传广大普通青年的实际行动和在活动中体现的精神风貌,及时反映各地蓬勃开展此项活动的生动面貌。各级团组织要积极联合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挥重点门户网站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形成合力,为开展好这项活动提供有力支持。 5.及时上报。各地团组织要把握节奏,做好安排,开展好各项活动。要根据系列活动内容和各类作品的上报时限要求,及时上报至团省委相关部门。 五、联系方式 (1)团省委宣传部 联系人:姬广军 联系电话:024-22893628 电子邮箱:xcb22893628@126.com (2)团省委办公室 联系人:金秀娥 联系电话:024-22824678 电子邮箱:lntsw@sina.com (3)辽宁共青团网站 联系人:周成 联系电话:024-22824678 电子邮箱:lntsw@126.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21号 邮政编码:110003 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 2006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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