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团省委组织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23
关于在全省各级团组织中广泛开展 “关爱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老前辈”活动的通知 各团市委、省直属单位团委: 为了把“关爱老前辈”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为全省广大青少年树立良好的敬老、爱老、护老榜样,在保证全省各级团组织走向社会服务好老年人的同时,能够更有效地做好关爱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老前辈工作,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各级团组织中广泛开展“关爱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老前辈”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做好统计调查工作。各级团组织要立即对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老同志,特别是孤寡(特困)老同志的基本状况和生活需求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统计,调查统计工作要做到求准、求实、求细,并建立老同志个人情况信息表。 二、及时建立联系对子。8月15日前,以团组织或团干部个人为单位,建立起与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老同志的联系对子,要保证联系对子实现全覆盖,将每位老同志都纳入到活动中来,特别是离开工作岗位多年和年内即将退休的老同志,要保证责任明确到人,措施具体到位。各市级团委要掌握下级团组织结对数量及具体名单,8月31日前各市级团委组织部门要将调查统计及与老同志结对子情况汇总上报团省委组织部。 三、有效开展各项活动。要按照辽团办发[2004]23号和辽团办发[2005]6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制定活动推进计划和完成时间,选择有效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爱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老前辈活动。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关爱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老前辈”活动是在团组织中开展的切实服务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老同志的工作,活动中要坚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多开展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动,将好事做实做细,让老同志确实地感受到心情上更愉悦、生活上更方便、身体上更健康。同时,多创造一些让老同志参加活动的机会,聘请一些德高望重的老同志作为团组织的顾问和青年成长的导师,更好地发挥老同志的作用。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级团委一把手要对此次活动负总责,分管书记要对此次活动具体负责,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负责协调本单位的活动。 六、注重搞好督促指导。各市级团委负责具体督促指导下级团组织活动的开展。重点围绕活动的开展,对基层团组织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对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和分解,力争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使本系统关爱老前辈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七、广泛进行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团属宣传阵地和社会宣传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宣传。宣传要注重普遍性与典型性的结合,不要喊不切实际的口号,不宜求大求全,要遵循由点到面的方式推进,力争在团组织服务内部的活动中,培养和选树一批“关爱老前辈”的典型。 八、保证信息反馈畅通。各团市委每周要将活动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团省委组织部,如有重大活动随时上报动态信息。 联系电话:024—22829487 传 真:024—22822777 共青团辽宁省委 2005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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