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爱华 团省委书记、团十六大代表团辽宁团团长
建议团章中应设立专门奖项对工作成绩优秀的团干部给予奖励,如在特殊时期,抗震救灾、抗击暴风雪等。团章中对自行脱团的团员作出规定,建议上级团组织不必审批,备案即可。就团费的来源,团属经济实体的收益如何用于团的工作,还应在相应法律法规中进行规范,与其他部门做好衔接,抓好落实,对于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也应进一步出台相关的配套规定。
陈奇夫 团辽阳市委书记、团十六大辽宁代表团代表
团章中应适当增加对青联、学联和少先队组织的表述,便于共青团在新的形势下开展工作。
邢 鹏 团沈阳市委书记、团十六大辽宁代表团代表
1.团章在根本任务上将共青团组织切实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维权纳入其中。2.在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团的建设部分,建议加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创新。
郭 毅 团葫芦岛市委书记、团十六大辽宁代表团代表
建议把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分开写。
杜鸣青 团鞍山市委书记、团十六大辽宁代表团代表
1.就团员管理加入档案管理。2.就团干部管理加强管干部协管。
李电涛 团铁岭市委书记、团十六大辽宁代表团代表
团章的修改应与李长春同志的讲话、团代会报告相对应。
宋英韬 团鞍山市委副书记、鞍钢集团团委书记、团十六大辽宁代表团代表
建议团中央出台关于基层团组织选举方面的文件,使工作更加规范。同时对建立团组织的人数应有明确规定。